您现在的位置是:

首页 >> 房产分割

父母的房屋赠与子女需要交哪些税?

时间:2023-01-03 17:03:07

  父母的房屋赠与子女需要交纳印花税,个人所得税、增值税和土地增值税不需要交纳。房产赠与过户后一般是不可撤销的,但是如果子女存在不履行赠与合同的义务等重大过错的,也可以撤销赠与。

  一、父母的房屋赠与子女需要交哪些税?

  父母的房屋赠与子女需要交纳印花税。根据法律规定,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不动产的免征增值税。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双方免征个人所得税。以赠与方式无偿转让房地产的行为不征收土地增值税。

  二、房产赠与可以撤销嘛

  房产赠与可以撤销。在房子权利转移之前,赠与人可以任意撤销赠与合同;丧失任意撤销权后,如出现法律规定的特定情形,赠与人仍可撤销房子赠与合同;赠与人的经济状况显著恶化时,可以直接解除赠与合同。友情提醒您,需要注意的是《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三、赠与的房产办理过户流程

  1.签订书面形式的赠与合同;

  2.可以在协商后办理赠与公证;

  3.携带赠与合同,公证书等材料到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过户登记;

  4.不动产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后,对符合登记条件的,予以变更过户登记。

  法律依据: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不动产登记。

  第二十条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条规定,登记事项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完成登记。

  不动产登记机构完成登记,应当依法向申请人核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登记证明。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

地址:福田区深南大道1006号国际创新中心A栋25楼

律师咨询:15986761472(微信同号)

技术支持:金牌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