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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023-01

离婚异地起诉怎么起诉

  异地进行离婚诉讼的,是需要看其的诉讼法院是否具有管辖权的,只有具有管辖权的法院,才是能够完成对应的民事诉讼流程来解决。那么关于离婚异地起诉怎么起诉?  一、离婚异地起诉怎么起诉  一般情况下,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公民的“住所地”是指公民的户籍所在地;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  以下为特殊情况:  (一)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可以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异地起诉离婚要多久  法院审理期限:  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六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三个月。审理对民事判决的上诉案件,审理期限为三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即是说,离婚案件法院一般会在六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十五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期限为三个月。 不服一审法院判决上诉的,一般会在三个月内审结(特殊情况可为六个月)。  三、异地起诉离婚条件  (一)在异地办理诉讼离婚,唯一的条件是,被告方必须在异地工作、居住或者生活一年以上。  (二)这个异地叫被告方的经常居住地,当地的法院才有管辖权。  (三)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四条公民的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至起诉时已连续居住一年以上的地方,但公民住院就医的地方除外。  看到这里,小编相信你也了解了相关的知识内容了,所以在进行异地离婚诉讼的时候,是要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来进行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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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离婚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离婚需要注意的问题包括要先渡过三十天的冷静期才可办理、要对子女抚养及财产问题做出协商以及对共同债务做出分配处理等。离婚协议书不需要公证,但也可以进行公证。  一、离婚要注意哪些问题  离婚需要注意以下问题:  1.协议离婚是需要经过30天的冷静期,才可以办理离婚登记的;  2.办理离婚时,需要注意子女的抚养权,还需要对共同财产作出处理;  3.在离婚时,还需要对夫妻共同债务作出处理;  4.有法定情形的,还可以请求另一方给予补偿;  5.离婚时,生活困难的一方,还可以请求对方给予经济帮助的;  6.无过错方还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二、离婚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离婚协议可以公证也可以不公证,因为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在民政部门办理完离婚登记手续之后才生效,所以即便是离婚协议已公证了,但双方没有办理离婚手续,离婚协议也不能生效。  三、如何构成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构成离婚: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4.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5.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友情提醒: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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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视权时间一般是多长,探视权时间的考虑因素

  探视权时间一般的多久不能一概而论,可以由当事人自行约定,也可以由法院判决确定。探视权时间的考虑因素主要是孩子的年龄,这是因为行使探视权应当利于子女的身心健康,年龄太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大龄孩子有自己的判断后也可以提出自己的想法。  一、探视权时间一般是多长  探视权时间一般是多长并没有法律限制规定,需要由当事人自行约定。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依照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为原则进行判决。探望权行使时,另一方应当给付配合。找法网提醒,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二、探视权时间的考虑因素  探视权时间的考虑因素主要是子女的年龄。零至三周岁的幼儿,该阶段的幼儿身体、智力等诸方面受环境的影响较大,无生活自理能力,如果适用逗留性探望方式,可能会因环境经常变化而影响幼儿的身心健康,因此该年龄段适用探望性探望较为适宜。三至十周岁的子女,该阶段的儿童,对环境的变化适应能力增强,探望性探望和逗留性探望的方式均可适用。对此阶段的儿童实行何种探望方式,可不征求被探望子女的意见。十至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由于该年龄段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人,在是否探望这一问题上已具备了相当独立的思考和判断能力,因此,在决定探望权问题时应征求子女的意见,探望权的行使也应在征得其子女同意的情况下实施。  三、探望权的特征  探望权有如下特征:  1.探望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而探望权的义务主体为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  2.探望权是离婚后父亲或母亲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将探望权作为一项权利在法律上加以规定,是因为这不仅是亲属法上的权利,更是一种基本人权,父母子女之间基于血统关系而形成的情感,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变化。  3.探望权产生的时间是离婚后。  4.探望权的行使必须有利于孩子的身心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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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纠纷房产可以留给孩子吗

  离婚纠纷房产可以留给孩子。我国法律规定,公民有处理自己财产的权利,夫妻双方离婚时,只要双方协商一致,是可以把房产过户给孩子的,这个时候,夫妻只需要去房管局办理过户即可。  一、离婚纠纷房产可以留给孩子吗  离婚纠纷房产可以留给孩子。  夫妻婚后所买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共同房产与孩子无关,如果夫妻双方均同意,可以将房子赠与孩子。但值得注意的是,夫妻决定将共有房产赠与孩子后,孩子若是成年人,可以到房屋登记部门直接办理变更登记,若孩子未成年,办理时须提交其监护关系证明和监护人身份证明,并在《房地产证》上备注其法定监护人姓名。由于未成年人为没有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因此在处理该房地产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规定。  二、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离婚房产分割原则:  1.男女平等原则  男女平等原则是宪法原则,也是民法典的基本原则。  2.保护妇女、子女权益原则  整体来说,我国目前妇女的经济状况仍较男性差,为保证妇女不因经济问题影响离婚权利的行使,不因离婚而出现生活水平的严重下降,甚至导致生活困难情形的发生。在离婚财产分割中,应做出倾向于妇女权益保护的裁决。  3.照顾无过错方原则  由于一方过错引起的离婚案件,在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要照顾无过错的一方。  4.有利生产、生活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考虑是否有利于生产和生活。首先,不得破坏财产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其次,要尽量使分割后的财产一如既往地保持其功用。  5.尊重当事人意愿原则  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应当尊重当事人意愿,夫妻双方可以对共同财产的分割自由协商处理。自由协商的前提,应使双方处于无任何外来压力的情况下做出。  三、离婚房产过户费谁出  离婚房产过户费谁出由夫妻双方自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一般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  友情提醒,房产证进行过户的时候,是按照情况来区别对待的,一般来说,房产过户需要交纳一定的税费和登记费及其他工本费。夫妻双方在缴纳过户费的时候可以自己进行协商,协商不成的话可以,夫妻双方共同来进行承担,或者说获得房子产权的一方来进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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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到结婚年龄结婚彩礼离婚能拿回吗

  未到结婚年龄结婚彩礼离婚能拿回。对于彩礼的给予就是建立在双方有合法婚姻的情况之下,如果没有领结婚证双方分手的话,那么就可以让女方退还彩礼,但对于退还的标准就需要由双方来进行协商。  一、未到结婚年龄结婚彩礼离婚能拿回吗  未到结婚年龄结婚彩礼离婚能拿回。  找法网提醒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男方请求返还彩礼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  1.当事人双方没有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的;  2.当事人双方虽办理过结婚登记手续,但并未共同生活过的;  3.婚前给付彩礼的行为导致男方生活困难的。  适用上述第二、三情形的,需以双方当事人离婚为条件。  二、返还彩礼标准是多少  返还彩礼标准如下:  1.自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生活在一起一年以上两年以下的,当一方悔婚时,应返还彩礼,应返还全部的百分之三十。  2.如果双方生活在一年之中三个月以内的,应返还全部的百分之五十。  3.如果生活在三个月以内的,应返还彩礼全部的百分之七十。  4.如果双方在同居期间男方导致女方怀孕或流产的,在上文的基础上减少百分之五到百分之二十。  三、彩礼在离婚时是否是共同财产  离婚后彩礼一般不属于共同财产,友情提醒您,因为一般结婚时给付的彩礼视为对女方的赠与,应该归女方个人所有,而不是共同财产;除非双方有财产协议约定了彩礼归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才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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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经过结婚登记怎么离婚

  没有经过结婚登记的不用离婚。按照法律规定,没有领取结婚证的夫妻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需要离婚的。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不用走法律上规定的离婚程序。如果对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有异议的,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一、没有经过结婚登记怎么离婚  没有经过结婚登记的不用离婚。双方属于同居关系,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也就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如果对同居财产分割有争议,也可以向法院起诉。  二、结婚登记错误怎么办  结婚登记错误可以采取如何几种方式来解决:  1.行政救济  登记结婚行为是一种行政确认行为,因登记审查不严而造成的无效婚姻,理所当然的应当由登记机关自行纠错,撤销错误登记。友情提醒,在这种救济途径下,行政诉讼应当作为行政自行纠错的后置程序,即当受害人在行政机关不愿意撤销的情况下,可以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结婚登记,法院审查相关登记材料的基础上,可以做出撤销登记的判决,以达到法律和事实的统一。  2.民事诉讼救济  受害方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确认婚姻无效或撤消“欺诈”婚姻,法院在受理后,应审查无效情形,进行确认。代领结婚证的,应根据受害方意志进行撤消;冒领结婚证的,应确认无效,通知行政机关予以撤销登记;骗婚的,除认定婚姻无效。  三、结婚登记的相关程序  结婚登记的相关程序:  1.要求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当事人均持所需证件共同到一方常住户口的区、县级市民政局(或镇人民政府)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结婚申请。  2.男女双方当事人需要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找法网提醒您,各填写一份《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  3.男女双方当事人须在婚姻登记人员面前在《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中“声明人”一栏签名或按指印。  4.婚姻登记机关对男女双方当事人提交的相关证件、声明进行审查,符合结婚登记条件的,准予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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